定理 2.1.
对换改变排列的奇偶性.
\begin{proof}
当 为相邻对换时,对换前后, 之外数字的位置都没有改变, 因此这些数字所构成的逆序数不变, 和其余数字所成的逆序数也不变,故只需考虑 两者之间的逆序. 如果 和 原来并没有逆序 (即 ),那么在对换后的新排列中会得到一个新的逆序, 即增加了一个逆序数;
如果原来两者就是逆序 (即 ),那么现在就会变成顺序,即减少了一个逆序数.
在这两种情形中排列前后的奇偶性都发生了改变.
当 为一般对换时,设 之间有 个数字 . 不失一般性, 设原排列为 \cdots i{k}_{1}{k}_{2}\cdots {k}_{s}j\cdots , \tag{2.1} 经对换 ,得到 \cdots j{k}_{1}{k}_{2}\cdots {k}_{s}i\cdots \tag{2.2}
用下面的方法可以将 (2.2) 看作由 (2.1) 经过一系列的相邻对换而得到: 先将 (2.1) 的 向右依次与 作
次相邻对换得 ,再将 向左依次与 作 次相邻对换而得 (2.2),即 (2.2) 可由 (2.1) 经 次相邻对换而得.
由第一段论述知,每一个相邻对换都要改变排列的奇偶性,而 是一个奇数,所以 (2.1) 和 (2.2) 的奇偶性相反.
\end{proof}
推论 2.1.
排列经过奇数次对换其奇偶性发生改变, 经过偶数次对换其奇偶性不变.
\begin{proof}
由上面的定理知此结论显然成立.
\end{proof}
推论 2.2.
当 时,在 阶排列中,奇偶排列数目相等,即各有 个.
\begin{proof}
任取对换 ,对所有的奇排列作 对换,由上面的定理知上述排列将全部变为偶排列, 故奇排列个数不大于偶排列个数. 同理, 对所有的偶排列施行 对换,可以知偶排列个数不大于奇排列个数. 于是,在 阶排列中, 奇偶排列数目相等,即各有 个.
\end{proof}